收款单位: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川县殡仪馆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已由洛行审投【2023】109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洛川县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陕西省延安市洛川县烈士陵园北侧,紧邻S304省道;
2.2工程规模:洛川县殡仪馆占地约11.5亩,建设规模4800㎡。本项目拟对洛川县殡仪馆进行全面提升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殡仪馆内部装修提升改造5000㎡,室外道路、场地硬化4500㎡;改造给排水管网800m,挖填沟槽
2000m3,地面铺装及卫生间、门卫室、水泵房等附属设施。工程投资总额:2471.60万元。
本次招标工程规模:新建公共卫生间建筑面积69.47平方米,门卫室建筑面积15.32平方米,水泵房建筑面积181.26平方米,设备间建筑面积120.12平方米,室外道路及场地硬化2598平方米,中巴停车位4个,小车停车位38个,绿化面积1043.21平方米,给排水管道483米等。工程计划投资:830万元。
2.3招标范围:施工标段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360日历日;
2.5 标段划分及内容: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三、申请人资格条件
3.1施工标段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本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且未有其他在建工程;
监理标段:申请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本项目总监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2申请人信誉要求: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4业绩要求:近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一项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资格预审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3.6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7本次招标采取线上不见面模式开标。
四、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的方法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 2023年9月1日至 2023 年9月5日(节假日不休息),)持CA锁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报名,报名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14日14时30 分(同资格预审会召开时间);
6.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为:延安市为民服务7号楼二楼(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一厅)。递交时需携带: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其他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川县民政局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洛川县政府大楼
联系人:李云
电话:13279114353
邮 箱:/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延安市大砭沟文化沟小区1单元402室
联系人:李军霞
电 话:0911-2124666、13892167156
监督单位:洛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