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塞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二期)已由延安市安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塞行审发[2023]14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延安市安塞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资金来源为区财政列支解决,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炬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规模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安塞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厂内。
2.2工程规模:本工程为扩建工程(二期),扩建规模 0.5 万m3/d扩建后总规模 1.5万m3/d;本次设计范围主要包括扩建项目(二期)工程的工艺设备、建构筑物、电气及自控、给排水暖通、消防、绿化。
2.3招标范围:施工标段负责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监理标段负责本项目施工标段全部监理工作;
2.4概算总投资:5844.83万元;
2.5计划工期:180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监理标段: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或省级有效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3申请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申请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的方法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23 年8 月25 日至2023 年8 月29 日,使用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本项目采取线上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 年9 月4日10 时00 分,地点为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一 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延安市安塞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联系人:边海
联系电话:0911-6210062
招标代理单位:陕西炬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911-8887276
监督单位:延安市安塞区建筑工程招标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