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示的相关委托,本项目由南阳城市运营发展有限公司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拟对南阳城市运营办公场所装修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采购项目进行进行谈判采购,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响应人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南阳城市运营办公场所装修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0909011
2.3建设地点:南阳市宛城区独山大道与张衡路交叉口中泰大厦22楼。
2.4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室内装饰总面积约1000m2,包含且不限于原墙、地、顶面材的拆除,水电路改造,以及新装饰的各职能部门办公室、会议室、会客室、休息室等功能用房的设计与施工等(具体工程详见清单)。
2.5项目总投资金额150万元(含税)。
2.6.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2.6.2采购范围:完成满足本项目投入使用所需要的装饰装修范围内的设计、施工、采购,由中标单位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设计范围:完成本项目相关报建设计文件、设计方案、初设、施工图及各阶段的设计概、预算(具体以采购方确认为准)。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设计、电气、照明系统等一切与本工程有关的设计;以及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报审、开工到竣工的驻地配合服务、工程变更和优化调整、施工全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及质量保修阶段的配合等后期服务及其他相关设计服务。
②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已完成建筑拆改、装修、电气、给排水、照明系统及安装调试运行等工程及项目验收、移交、存档、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具体施工范围以采购人确认为准)。
2.6.3项目工期:项目总工期为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历天。(包含设计周期、采购周期和施工工期)
2.6.4质量要求:
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成果文件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文件规定,及采购方设计任务书的要求的具体要求,且设计成果通过审查。
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③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达到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求。
2.7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下列要求:
(1)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响应人需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的复印件。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3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响应人应具有装饰装修工程或建筑工程的EPC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且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
3.4信誉要求:
3.4.1响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若发现响应人有弄虚作假行为,采购人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反应并建议予以处理,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3.4.2本次采购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响应人。响应人须提供公告发出日期后的响应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结论相关网页截图(截图必须显示查询日期和结论。因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导致查询方式变更,应提供响应人及上述相关人员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上的查询信息)。经查询上述人员中存在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4.3根据全国检察机关的统一要求,自2018年8月1日起,全国检察机关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响应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包括响应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行贿查询),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截图必须显示查询日期和结论)。经查询存在违法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5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3.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与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
3.8拟派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需提供2022年6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
3.9其他要求:
3.9.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9.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网页查询结果)。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本采购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jy.zybtp.com)进行全电子化招投标。
4.2 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先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后,方能参与投标活动。
4.3 报名时间: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14日17:00前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4.4 本项目采购文件费用: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付款方式:谈判响应人基本账户电汇(请将标书费对公转账至此账户,并将转账截图发送至zhaobiao108@126.com邮箱/备注项目名称)
付款形式:谈判响应人基本账户电汇
单位名称: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郑州行政支行
银行账号:16049101040013160
4.5 平台使用费收费标准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
4.6 报名成功后响应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按照“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及参加投标活动。
5.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
5.1 投标文件是指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
5.2 响应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在网上完成电子签到。由于响应人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造成投标失败的,责任由响应人承担。
5.3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8月21日9时30分。逾期提交或未在指定载体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采购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5.4 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项目,响应人可登录“中原招采网”在线参加开标活动,无需到开标现场。
5.5 响应人应在开标时间及时登录“中原招采网”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文件的具体规定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因响应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解密的,采购人不予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阳城市运营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阳市中泰国际大厦18楼
联系人: 胡先生
联系电话:0377-60282281
监督部门:南阳城市运营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
联系电话: 18337767615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东明路187号(东明路与红旗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金成大厦B座10楼)
联系人:何永红 傅艺芮 于青芳
联系电话:0371-86079192
邮箱:zhaobiao108@126.com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