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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青路(永昌路—咸兴大道)改造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日期:2023-06-16     来源: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浏览:617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卫青路(永昌路咸兴大道)改造工程已由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批准文号咸高新行审发【20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卫青路(永昌路—咸兴大道)改造工程已由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批准文号咸高新行审发【2023】100号、咸高新行审发【2023】105号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源为中省市补助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中省市补助资金20%,自筹资金8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咸阳新创投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范围内卫青路段,南起永昌路,北至咸兴大道。

    2.2工程规模:该项目对卫青路现状道路进行改造,施工长度1.33km。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对现状给水管道、路基、路面和不良路段予以拆除,进行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雨污水工程、照明工程、电气工程、通信工程及其它附属设施建设。

    2.3项目投资总额:约6892.02万元(本次招标估算约6892.02万元)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标段名称:卫青路(永昌路—咸兴大道)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E18040135165thsvkk9r001;

    标段类型:施工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需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近三年具有类似业绩。

    3.2 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需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

    3.3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在“陕西建设网”录入信息。

    3.4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类似项目业绩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网”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截图或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证明资料为准;

    3.5申请人未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为准;

    3.6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限12家。

    5.资格预审确认时间

    请于2023年6月16日09时 00分至2023年6月25日18时 00 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http://xy.sxggzyjy.cn/)投标确认。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请于2023年6月16日09时00分至2023年7月2日18时00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http://xy.sxggzyjy.cn/)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

    7.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为网上电子版文件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7月3日 09 时 30 分。

    7.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http://xy.sxggzyjy.cn/),不递交纸质版。

    7.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http://xy.sxggzyjy.cn/),上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则按无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处理。

    7.4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

    9.1 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项目负责人需与资格预审时项目负责人保持一致,如中途变更项目负责人、应在网上填报系统中及时变更;资格预审期间,报名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一致;

    9.2 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负;

    9.3 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递交,网上递交格式应符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要求。

    9.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编制、递交、资审现场无法获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9.5本项目实施“不见面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申请人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本项目使用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访问地址:http://117.35.99.187:8082/BidOpeningHall/bidhall/dqxianyang/login)远程线上参加开标会。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响应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6相关技术问题,请提前咨询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咸阳新创投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 工

    联系电话:029-32053022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锦诚诺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3201488689

    监督单位: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监督电话: 029-33126707

    监督单位:咸阳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9-3200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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