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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新消费阅读空间建设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16     来源: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浏览:283    
    核心提示: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编号:A3212841886000012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文化新消费阅读空间建设 已经由 泰州市姜堰区行政审批局 以文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2128418860000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文化新消费阅读空间建设 已经由 泰州市姜堰区行政审批局 以 文化新消费阅读空间建设泰姜行审备[2023]25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泰州市姜堰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为 江苏振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文化新消费阅读空间建设一期工程(图书馆改造提升工程EPC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江苏省:泰州市_姜堰区 罗塘街道南大街246号(原姜堰镇南大街246号)等
    2.2工程规模:拟对原已建成的姜堰区图书馆进行室内外改造装修,并利用姜堰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多处自有房屋打造“堰尚书房”阅读新空间。着力打造成以突出文化阅读休闲、商品销售等一体化的综合性文化休闲场所。
    2.3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A3212841886000012001001
    文化新消费阅读空间建设一期工程(图书馆改造提升工程EPC总承包)
    本此招标内容为图书馆改造工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拟实施外观及屋面改造、室内装饰内部设施提升以及室外配套等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内容。
    2034.0
    2.5付款方式: 1)设计费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总承包签约合同价组成中设计费的10%为预付款;提交全套施工图经招标人确认且经相关部门审查合格(取得审图合格证书及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并提交全部设计图纸等相关资料(含电子文本)后支付总承包签约合同价组成中设计费的40%;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验收备案后,支付总承包签约合同价组成中设计费的30%;余款待工程总承包最终结算价款双方签字确认后付清(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款项皆不计取利息)。 (2)施工费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施工单位进场后,支付总承包合同价组成中施工费(扣除暂列金额及其规费税金)的15%;其中5%为农民工工资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户;门窗、玻璃幕墙、空调、智能化设备进场后,提供真实的材料合同、发票,支付该部分材料设备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承包合同价组成中施工费(扣除暂列金额及其规费税金)的70%;项目完成竣工结算审计后付至审计结算价的97%;余款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不计利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 /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执业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资质类别及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2015 新标准)三级](含)以上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中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兼任。

    (4)施工项目负责人系已在该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注册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有效的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为设计单位(即负责设计的单位)人员。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 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以总承包单位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300万元(含)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包括住宅楼、工业厂房、物流仓储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 EPC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装饰装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竣工验收证明资料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时间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以设计单位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在1300 万元(含)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包括住宅楼、工业厂房、物流仓储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以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载明的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真实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须能反映出装饰装修,否则视为未提供。

    (C)施工业绩要求:以施工单位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 1300 万元(含)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包括住宅楼、工业厂房、物流仓储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装饰装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竣工验收证明资料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时间为准;

    有效期自2020年5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以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300万元(含)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包括住宅楼、工业厂房、物流仓储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 EPC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装饰装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竣工验收证明资料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时间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以设计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在1300 万元(含)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包括住宅楼、工业厂房、物流仓储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以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载明的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真实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须能反映出装饰装修,否则视为未提供。

    (C)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 1300 万元(含)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包括住宅楼、工业厂房、物流仓储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装饰装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竣工验收证明资料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时间为准;

    有效期自2020年5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注:(1)类似工程业绩(A)、(B)、(C)中的工程造价金额要求须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有所体现,当三者载明的工程造价金额指标不一致的,以载明的金额最小者为准。如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须提供其它辅助证明材料。其它辅助证明材料指: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如上述辅助证明材料也无法体现工程造价金额和施工内容的,视为该类似工程业绩未提供。其它辅助证明材料以原件扫描件的形式提供。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3)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上述3.3(6)、3.3(7)、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6月16日09时30分至2023年06月25日17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4.3投标工具使用费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20日09时00分
    6.评标方法
    6.1是否评定分离:  ;
    6.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具体方法如下:
    综合评估法三:适用于初步设计完成之后的工程总承包招标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89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0分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工程总承包报价(89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87分)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采用在苏建招办〔2017〕7号文,‘二、投标报价评审’的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2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确定

    ?随机抽取(勾选不少于两种计算方法,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且未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的投标文件;下同)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各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每1%为一个抽取幅度。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各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每1%为一个抽取幅度;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每1%为一个抽取幅度;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 的取值为:95%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四:以合理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对有效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 价子目(指单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总价 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等所有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

    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先剔除各报价中最高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和最低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 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 剔除各报价中最高值(最高值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 效投标文件>4家时,取各报价中的次低值。将上述计算结果按计价 规范,分别计算生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再按招标清单所列费率计算规费、税金,得出总价A。评标基准价(合理最低价)=A×KK 值建筑工程为97%~93%,项目具体下浮率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下浮区间在开标时抽取。

    2.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前款所称评审错误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基于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查询方式、查询地址以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1.总体概述(≤1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1-2分)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3.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及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等内容进行评分。

       

    5.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8.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注:

    1.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增加上述各评分因素,但“评审项”分值不得调整;也可在招标文件中细化明确评分标准的内容,但一般不得突破各评分因素的规定分值。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5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

    项目管理机构(2分)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国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有一个得0.25分,本项最多得1分。

    2、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外,投标人为项目配备的其他相关人员如下(1分):

    (1)施工负责人1名: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得0.1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得0.1分,本项最多得0.2分。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注册建造师,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得0.05分;具有工程类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得0.05分,本项最多得0.1分;

    (3)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得0.05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得0.05分,本项最多得0.1分;

    (4)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得0.05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得0.05分,本项最多得0.1分;

    (5)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得0.05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得0.05分,本项最多得0.1分;

    (6)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得0.05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得0.05分,本项最多得0.1分;

    (7)暖通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得0.05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得0.05分,本项最多得0.1分;

    (8)景观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景观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如职称证书未能体现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得0.1分;

    (9)造价专业负责人1名: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得0.05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得0.05分,本项最多得0.1分。

    注:(1)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注册建造师,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可互相兼任,否则兼任的均不得分。

    (1)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http://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zfhcxjsbwj/202109/20210926_762262.html 。

    (2)以上人员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2022年11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上传到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中。

    注: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作为得分依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泰州市姜堰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振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街道长江西路10号
    地址:
    泰州市姜堰区罗塘东路208号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761510261@qq.com
    联系人:
    章先生
    联系人:
    孙澄
    电话:
    88580196
    电话:
    0523-88810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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