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23-06-1-058)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福建公司原阳清能公司河南原阳一期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河南省
2.2 规 模: 规划直流侧装机容量约10.56055MWp。
2.3 标段划分: 华能福建公司原阳清能公司河南原阳一期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招标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
2.5 计划工期: 本标段工程总工期暂定4个月,项目暂定于2023年7月10日开工,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容量并网,具体开始执行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本标项目所指工期指的是完成主标段下所有建设区域项目的所用工期,即:本项目所有工作必须在总工期时间内完成,招标人的实际进场开工(许可)通知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材料、设备和人员配置的必要性和及时性。
2.6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本工程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华能河南原阳一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设计阶段及与之相关的工程协调、勘测设计(包含并不限于提供有资质单位出具的屋顶荷载评估检测和加固方案设计、委托资质设计院编制本项目光伏系统接入方案、光伏及并网系统设计方案并取得接入方案批复)、各系统和配套工程接入系统、对侧间隔改造等;项目设备及材料采购(包含但不限于组件采购)、运输和管理;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包含光伏组件逆变器安装、厂房加固、屋面防腐等)、调试、投产、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含水保、环保、档案、职业健康和安全等工程专项验收)一体化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环境评价、职业健康和安全等专项验收内容整改;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内免费维保服务,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为便于远程监控、集中管理,本项目要求华能智慧运维系统数据采集装置在项目施工的同时一并安装调试,项目并网前达到投运条件。施工协调、施工产生的政策处理及临时用地、技术培训以及其他服务等均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详见技术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屋面加固建安工程,赔青,遥信遥测的设计及建安工程,与华能新能源运维中心的通信设计及建安工程,及所有附属土建工程。开工、竣工、接入、并网等手续由投标方负责办理、招标方协助。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接入方式以国网公司批复为准。投标人负责与房屋产权方沟通施工用水、施工临时用电、施工临时占地,办公场所等事宜,施工方案需提前取得房屋产权方及招标人同意。
*风险告知:本项目待取得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和相关机构批复后执行该招标结果,若不具备上述建设条件,或因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导致项目无法实施,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各投标人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即视为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资质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资质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单个容量不低于3MW光伏电站工程业绩或者累计容量不低于10兆瓦光伏电站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盖章页及关键页)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由一个设计单位和一个施工单位组成,并应设置施工单位为牵头单位。
(4)本项目允许分包,具体分包描述为:经招标人同意后,允许劳务分包、招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可专业分包,具体分包工作包括:有资质单位出具的屋顶荷载评估检测和加固方案设计、光伏及并网系统设计等工作,接受屋顶荷载评估检测和加固方案设计分包单位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09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6月16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福建公司原阳清能公司河南原阳一期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招标标段包1"售价:15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3日11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03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高盛路1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8950368033
电子邮件:95353600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朱云天
电 话:400-010-1086转8104
电子邮件:hnzbzyt@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