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小区(01地块)项目防火门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DZB2023-013
1.招标条件
乐安小区(01地块)项目防火门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经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招标人为哈尔滨龙一置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此工程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乐安小区(01地块)项目防火门采购及安装工程。
2.2建设地点:哈尔滨香坊区哈平路、哈平四道街、松新街、哈平六道街合围地段。
2.3建设规模: 01地块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
2.4计划工期: 拟定工期为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11月10日,工期93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及图纸、清单要求。
2.6招标范围:乐安小区(01地块)项目防火门、防火卷帘门、挡烟垂壁及快速卷帘门的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材料供应、制作加工、包装、运输至工地现场、现场卸车、保管、安装、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图纸二次深化、原材料检测、成品检测、调试、成品保护、配合验收、保修及售后服务、清单中所包含之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本工程应采取的全部预备及相应辅助工作。
2.7标段划分:2个标段
一标段为:1#、2#、8#、9#、10#及地下车库、商业
二标段为:3#、4#、5#、6#、7#及地下车库、商业
注:本项目各标段兼投不兼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各标段内容一致)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货物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均可,但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的投标,代理商、经销商需出具唯一授权书。
3.3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应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如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3年如有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之后,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为准)有判决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犯行贿罪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如投标人其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投标人公司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3.7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300万元的防火门采购及安装工程业绩不少于1项;提供合同作为佐证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各标段内容一致)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5月30日,每日上午9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16时00分时(北京时间,周六、周日不休息)。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朗江路71号。
4.2获取方式:
投标人可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现场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4.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4.4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须提供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
(2)基本开户许可证明文件;
(3)法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仅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登记适用);
(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仅授权委托人办理投标登记适用);
(5)公告3.4、3.5要求的信誉查询截图(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6)满足3.7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
(7)满足3.6条的财务审计报告;
(8)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厂家授权书原件,制造商提供为本项目制造商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留存招标代理机构处,原件审核后退还,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资料、资料不全及逾期办理的登记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16日9时30分,地点为哈尔滨市群力星光耀二期 B座25层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标准化交易场所-永泰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其他
7.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龙一置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旭升南街23-7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451-51179775
邮箱:lcjtzbcg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泰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朗江路71号
联 系 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16519760969
邮箱:taida00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