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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莲湖区人民法院庙后街人民法庭新址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3-04-28     来源: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浏览:300    
    核心提示:项目概况莲湖区人民法院庙后街人民法庭新址修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71号旭弘西北广场6层天成晟通招
     
    项目概况

    莲湖区人民法院庙后街人民法庭新址修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71号旭弘西北广场6层天成晟通招标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5月0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ST2023-GP-016S

    项目名称:莲湖区人民法院庙后街人民法庭新址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58,711.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莲湖区人民法院庙后街人民法庭新址修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758,711.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1758711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758,711.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莲湖区人民法院庙后街人民法庭新址修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落实政策为(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13)《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1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15)《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库(〔2019〕41号);(1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7)《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莲湖区人民法院庙后街人民法庭新址修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7)书面信用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9)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0)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11)省外企业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4月28日 至 2023年05月08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6: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71号旭弘西北广场6层天成晟通招标部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5月0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71号旭弘西北广场6层天成晟通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5月0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71号旭弘西北广场6层天成晟通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请在文件获取期内(节假日除外)携带单位介绍信和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2、为了避免影响中标结果发布及合同备案,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大街柴家什字88号

    联系方式:029-876192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天成晟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71号旭弘西北广场6层

    联系方式:029-861921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金杰

    电话:029-86192126

    陕西天成晟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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