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行动重点排查整治正在进行装饰装修用于生产经营,包括办公、酒店、健身、培训、养老机构、影院、KTV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公众聚集场所的房屋建筑和居民住宅。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报建手续是否齐全;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是否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装饰装修企业承担;需申报登记的项目,是否向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
其中,对投资金额100万元以上、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等限额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发现有擅自拆改承重结构的行为,由属地住建部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时制止,并依法处罚或移交城管等部门进行处罚。对投资金额100万元以下、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下等限额以下的装饰装修工程,包括家庭住宅装修、小型门面房装修等,由街道、乡镇或社区及时以书面形式移交城管或住建、房管等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根据方案,6月1日至8月31日各地住建部门会同城管和房管等部门,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清单,立查立改、边查边改。9月1日至9月30日进行检查督导,重点督查属地责任落实情况、排查成效、核实统计数据等情况。省住建厅也将适时开展暗访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