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海门区江海路(丝绸路-上海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海门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项目代码:2302-320684-89-01-84141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海门正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自丝绸路至上海路 ;
2.1.2建设规模:该项目自丝绸路至上海路,道路全长约5800米,红线宽约41米,重点改造丝绸路至秀山路路段, 在江海路与解放路交叉口处采用短隧道的建设形式, 同步建设供排水、亮化、交通设施等配套工程;秀山路至上海路路段,仅对地下管线进行提升改造。
2.1.3合同估算价: 约27508.42万元;
2.1.4工期要求: 720天; 具体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5 其他: 质量标准:合格;奖项要求: 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
2.2招标范围:重点改造丝绸路至秀山路路段,在江海路与解放路交叉口处采用短隧道的建设形式,同步建设供排水、亮化、交通设施等配套工程;秀山路至上海路路段,仅对地下管线进行提升改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