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四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3月10日在黄岛区辛安办事处开拓路12号抬头小学项目工地,未取得夜间施工相关审批手续夜间22时后进行混凝土浇筑施工作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暂停施工: (二)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的。”
青岛四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行为违反了上述法规,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3年3月29日下达了青黄综法罚字[2023]第202301162号处罚书,罚款10000元。
爱企查显示,青岛四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07月16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灵山卫街道灵海北路200-1号,法定代表人为庄立刚。经营范围包括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室内外装饰装潢工程设计及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建筑机电安装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施工;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道路工程施工;水电工程施工;建筑幕墙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不含劳务派遣);管道安装工程施工(不含压力管道);消防工程施工;桥梁工程施工;不锈钢门窗加工、安装(不在此地加工、安装);园林绿化、养护;保洁服务;建筑机械及设备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融资租赁业务);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办公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青岛四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外投资1家公司,具有1处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