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筚路蓝缕,改革开放春风化雨,浇灌电力工业由春华到秋实。40年上下求索,电力改革披荆斩棘,踏出了一条由追随到跨越之路。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路线,电力工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然而,电力工业基础薄弱,1978年,全国发电装机缺口达1000万千瓦,发电量缺口达4000亿千瓦时,与扑面而来的经济大潮极不相称。
经济发展、电力先行其时已成共识。但是,由于中央独家投资办电资金有限,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大规模电力建设的需要,改革电力投资体制势在必行。
时间回溯到1978年5月11日,当天,《光明日报》发表特约评论员文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后来,它被认为是撬动改革开放的思想杠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由此也成为许多领域打破思想禁锢的“开山大斧”。
有此改革思想基础,电力投资体制改革亮点纷呈,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且顺理成章。
1979年,国家计委正式批准立项在烟台黄县龙口建设电厂,规模为60万千瓦,一期工程为两台10万千瓦机组和两条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需投资1.76亿元。当时电力部会同国家计委提出了一个“大胆”的方案,和地方共同筹集资金建设龙口电厂。龙口电厂的建设因此成为电力改革的标志性事件。随后,上海闵行、浙江台州等电力项目也开始大规模集资办电。
1980年,我国恢复了在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合法席位,并开始大量利用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鲁布革水电站就是我国第一个引进世界银行贷款的工程项目。此后,各种方式利用外资办电蔚然成风。
投资体制改革调动了各方的积极性,电力工业得到了空前发展。1997年底,我国电力工业基本实现供需平衡。
2002年, “二滩事件”又一次点燃了电力大重组的导火索,同时,也引发了人们对电力改革最深层次的思考:中国电力不但要改革投资体制,还要改革管理体制。
2002年4月,《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国发〔2002〕5号)文》 出台,确立了“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四项改革任务。但由于种种原因,并未彻底完成。
尽管如此,来自市场的力量仍迅速转化为电力发展的强大动力,短短的几年时间内,就将中国电力带出电力短缺的泥沼,为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
穷则变,变则通。电力行业的诸多矛盾形成并不是市场化改革造成,恰恰是市场化改革不彻底所致。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力量也让人们更加坚定了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决心!
2015年3月,《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颁发,其具体措施可以概括为“四放开一独立一加强”,即输配以外的经营性电价放开,售电业务放开,增量配电业务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供电计划放开;交易平台相对独立;加强规划。
作为“5号文”的延伸和深化,“9号文”尤如一场强热带风暴,旋即释放着强大能量,在电力市场,乃至电力行业中掀起了急风骤雨,将电力市场化改革引向深入。
40年,三大步,从投资体制改革到市场化改革,再到深化市场化改革,每一步力量的叠加,都推动着中国电力工业发展不断向前,无论是发电侧,供电侧,还是需求侧都已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成为改革开放40周年历史丰碑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十九大”报告提出,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电力改革任重道远!电力改革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