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并非违章,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现实中,即使属于违章建筑,也应根据行政法中的“比例原则”即《行政处罚法》中的“过罚相当”原则给予合理补偿。至于如何补偿,可以考虑建造的时间、当时的立法状况、当时执法机关是否存在不作为等因素综合制定无证房屋的征收补偿方案。
如果是因为公共利益拆除的,比如说是因为修建学校或者是修建医院,或者是修建道路而拆除的情况下,是应当给予补偿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了,征收拆迁中的违法建筑得不到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相关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证。违法建筑即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造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和原则,应当组织规划、土地、执法等部门对于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建筑物进行认定,特殊情特殊处理,认定为合法的要给予补偿,认定违法的不予补偿。
如果因为行政机关违法拆除建筑物的,没有严格按照行政强制法规定的程序,去拆除建筑物的,导致所有权人不能够对于建筑成本进行回收的,也会存在一定的经济损失,这时候因为违法的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失,也是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
应该区分集体土地征收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出现的拆违和专门组织的拆违行为。以拆违来促拆迁是明令禁止的,我们在代理案件过程中,会出现因为被征收人一直与征收主体,迟迟达不成征收补偿协议,这时候征收主体可能就会对被征收人的房屋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以认定该房屋是违法建筑的形式,要求被征收人拆除。
如果遇到拆迁,有关部门以违建的形式下达拆除通知书,或者是强制拆除决定书,一定要认真审查自己建筑物的事实情况,来区别分析对待,认真分析,依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违法建筑虽得不到补偿,但违法建筑人对建筑材料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基于物权法相关原则,拆迁方在拆迁过程中,需要对建筑物材料予以适当的补偿。此外,在判断违法建筑是否需要补偿时,还要区分违法建筑物与违法建筑物上的土地使用权的差别。
如果土地使用权是合法取得的,即使建筑物属于违法建筑物也需要保障违法建筑人对土地的合法权益,即符合此情形的拆迁方也需要给予违法建筑人一定的补偿。总之即使是违法建筑也并不意味着违法建筑人真的没有补偿。
在遇征地拆迁时,一旦自身合法权益受损要勇于采取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拆迁案件中,专业的律师至关重要。行政诉讼纠纷当然要找北京楹庭律师。如果您没有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运用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