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马牌系列电动葫芦产品质量责任保险
一、 保险责任“
因本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用户人身事故或者财产的直接经济损失,已发承担赔偿责任。
二、 保险期限:
产品保鲜期为三年,即从用户购机之日(以购机发票日期为准),至三年期满为止。
三、 免责声明:
1.因用户未按照产品说明要求使用本产品、或违章操作、或安装调试不符合技术规范而强行使用本产品所造成的损失;
2.因产品出厂后,仓储、保管措施不当、非正常使用损伤产品或部件后,使用产品造成的损失;
3.非产品质量原因或保险范围以外引起的损失;
四、 赔偿办法”
凡需索赔用户,须保留事故现场原状、并在事故二十四小时内电话通知我公司;请提交保险卡编号和产品出厂编号,公司将会同保险公司及时派人办理相关赔付手续。